網傳一名懷孕七個月的孕婦
周一乘搭從杜拜飛往新加坡航班
途中早產誕下寶寶
航班因此改飛檳城
班機延遲超過一個半小時
根據新加坡航空官方網站
「孕婦運輸規則」,
孕婦必須根據自身的健康狀況
評估自己能否乘坐飛機
一般情況下, 懷孕不足32周的孕婦,除醫生診斷不宜乘機外,航空公司按普通旅客接受運輸。而 懷孕超過32周不超過35周的孕婦,必須提供權威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適宜乘機"字樣的診斷證明書,方可乘機。
懷孕超過35周的孕婦,航空公司不予承運。不過,各個航空公司具體要求可能會不一樣,相關乘客行前需要諮詢所乘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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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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