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柔佛居鑾占美新村的一對夫婦黃傳新(84歲)和林秀莞(83歲),疑似因誤食雞腿魚中毒而相繼死亡。兩老的女兒黃愛莉周六(4月8日)召開記者會時,促請居鑾衛生局快完成調查報告,並儘快提告相關違法人士。
黃愛莉是在明吉摩州議員周忠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黃愛莉在記者會上,敬請居鑾衛生局儘快完成調查報告, 提告任何違反大馬漁業局法令的行銷條款第23條(1)和食品法令第13(1)a條文。
另外,她也希望政府能夠加強法令管制,禁止無良魚販售賣雞腿魚,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加強醒覺工作,教育大眾,讓大眾認知該魚類的危險性。
黃愛莉表示,父親黃傳新住院治療兩周後,不幸於周六早上6時10分離世,死因為肺栓塞(Pulmonary Embolism)。
她指出,父親在接受治療後的第9天甦醒,且病情也出現好轉,能夠認得親人、能自助呼吸。基於身體各項指數好轉,父親也在兩天前轉入普通病房,但不料病情急轉直下,最終回天乏術。
周忠信表示,大馬衛生總監諾希山已表明,大馬漁業發展局法令明令禁止河豚的銷售,而1983年食品法令第13條文則已闡明,禁止銷售任何含有有毒、有害或其他損害健康物質的食品。
「漁業局總監的文告甚至明確指出,根據食品法令13(1)a,任何人售賣內部含有毒素、危害或有害健康的食品,可被判處不超過5年監禁和罰款。」
他補充,目前調查此案的單位是居鑾縣衛生局,當局也正在搜集一些法律上的依據,來決定是否提告涉事人士。他也表示,居鑾警方也在等在衛生局的報告,以等待進一步的指示,如果調查結果顯示需要逮捕相關人士,當局會馬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