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上诉庭:致命车祸并非责任一定都在司机

2023-04-11     月泓     23308

马国上诉庭:致命车祸并非责任一定都在司机 马来西亚上诉庭三司对八名死者的家属表示同情,但三司之一哈达丽雅指出,判决必须根据证据和依法进行,不能说发生交通致命事故,司机就一定要承担责任,这并非法律的立场。

星洲网报道,哈达利丽雅在念出判词时说,法庭必须是在发现司机(沈可婷)有过失的情况下,才能判处司机有罪,这就是法律的立场。

她说,在本案中上诉方提出的论点是,当中是否出现数罪并诉(Duplicity)的性质,而高庭法官对沈可婷作出的罪名成立判决是不能成立的。

她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3条文阐明,不同的罪行必须分开控诉,但此案中一个控状出现两项罪名,即鲁莽或危险驾驶,违反了163条文的规定。

“控状存在‘数罪并诉’性质,以致出现缺陷以及没有表面证据,我们不能同意控方的论点,这涉及控状的本质,沈可婷必须知道所面对的控状。”

另外,《新海峡时报》说,哈达丽雅在研究了推事庭的判决后发现,推事的判词更全面且她也认同,推事从各个角度评估控方的证据,高庭则只关注司机,似乎未直接考虑“蚊型脚踏车”活动。

“我们必须公平,所以推事庭才给予最大的裁量权,推事发现这起事故由脚踏车骑士造成,危险的情况是无法被避免的,推事的判决是正确的。”

三司:没有方式可以避免这场事故 “推事也发现,唯一可避免这场事故的方式,便是轿车从骑士身上‘飞过’,这不是一个玩笑,但它符合逻辑,没有方式可以避免这场事故,因为我们在说的不是一至两辆脚车,是30至40辆。”

另外,《中国报》报道,哈达丽雅指出,凌晨3点20分人们都在睡觉,路上并不多车。

她说,案发路段是斜坡、视线黑暗、树木遮挡路灯,沈可婷不知道也无法预料会有30至40辆脚车在前方路段,意外就发生在眨眼之间。

她询问控方陈词的副检察司沙菲克,即使是车技很好的司机,如果在公路上看见有猫出现,可否及时刹车?又或者出现一群“带着子孙”慢行的乌龟,来得及马上刹车?

她再问,是否有法律阐明,凌晨3点20分在公路上骑脚车是合法的。

沙菲克并未回应,但她接着问,轿车在有关的公路上行驶,是否合法?沙菲克才回答:“是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