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a Chien Kian是在2020年11月18日受聘於一家科技公司Quantum Technologies Global Pte Ltd,任職品質測試工程師。
他在2022年3月25日提呈辭職,並履行兩個月的離職通知。根據推事庭判決書,公司是基於員工手冊列明,若員工在分配花紅時正值離職通知期,便沒有資格享有花紅或獎勵金。
公司是在同年同月的23日匯出7200新元現金和1224元的公積金繳納,款項在26日匯入被告銀行戶口,如此一來公司便來不及索回款項。
被告聲稱他不知道員工手冊有這麼這一個條文,同時申訴公司應提醒他注意這項繁瑣條規。
不過,承審法官基於四項理由:即以被告不否認知道員工手冊存在、被告在簽約時已通過人力資源部講解內容、通過電郵被通知有關最新員工手冊、及通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享有福利。
法官Vince Gui最終判處被告必須繳還花紅款項,雙方必須在判決的14天內提交有關款項數目的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