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較早前,驗屍庭的研訊顯示,去年在兀蘭致命車禍中喪命的32歲轎車司機生前患有癲癇症,卻多次無視醫生的警告,繼續開車。車禍也導致一名53歲的巴士乘客死亡,引發關注。
新加坡醫藥協會旗下領導一組委員探討這個問題的鐘業偉醫生說,當司機本身沒有通知當局時,醫生將面臨是否申報的「灰色地帶」,因此協會支持立法規定司機必須自行申報健康狀況。
不過,新加坡癲癇病學會認為,對低風險患者而言,這種做法過於苛刻,學會建議通過制定框架,來審核司機是否適合駕駛。
目前,當局禁止患有精神障礙、癲癇、突發性暈眩等五種症狀的人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