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新加坡出生但后来在香港居住的男子,因未履行国民服役十年而被判坐牢六个月。被告的父亲是香港人,母亲是新加坡人。被告在2010年9月向国防部中央人力局登记,但最终没有回国服役。
被告于2020年10月举家回到新加坡,并向中央人力局报到入伍,目前已完成服役。自2017年起,我国高等法庭制定了逃避兵役时间越久、刑期越长的判刑框架,包括被告在内,目前已有22人因逃避兵役而被判处监禁。
根据国民服役征召法令,本地18岁至40岁的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必须履行国民服役职责。但如果是在30或40多岁才成为新加坡公民,则无需履行国民服役职责。这是因为这个年龄层不适合履行全职国民服役,而他们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前也没有享受到公民福利。
根据国民服役征召法令
全部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义务服役
所以不要以为自己手持外国护照就可以逃避兵役!
开工没有回头箭
只要踏上新加坡“永居”之路
就必须要同意服兵役
无一特例
相关规定:被征召入伍的公民和PR若没服役,即便他放弃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资格和身份,仍将抵触征召法令,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新币,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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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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