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局發布文告說,62歲被告Tan Hee Meng針對19項在2019年5月至今年3月間犯下的非法販賣行為認罪。如果他無法償還罰款,就必須坐牢36天。
被告是在烏美和勿洛的多個巴士車站、友諾士一間小販中心,以及東海岸路、奧南路和馬林百列中路的多個地點非法販賣烤栗子。
食品局表示,儘管當局多次對被告採取執法行動,但他仍繼續從事非法販賣活動,明顯藐視法律。
曾因相同罪行被罰款 被告曾於2018年,因犯下相同罪行而被判罰款3600元。
食品局表示,不受監管的街頭小販對食品安全構成風險,當局也無法保證食品符合安全要求。如果買家遇到問題,也無法追蹤到這些臨時小販的位置。
屢犯者可被判罰款最高 1萬元、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