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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無腦?
還是逼良為娼的典範?
新加坡的組屋、私宅租金持續推高,已經連漲了20多個月,租客們到處找能負擔的房子,甚至出現1個單位10人搶的局面,不得不看了照片就簽約,以防流落街頭...
悲劇就這樣發生了,一名馬來西亞租客不堪房東漲價,居然縱火燒屋,導致在屋內的房東滅火時燒傷了手腳。
(圖:來源自網絡)
36歲的馬來西亞華人小林在新加坡一家冷凍食品公司任職,和女友一同在文禮通道第267座組屋的一個單位租房。
房東是一位45歲的理髮師。
當時,房東有5名租客,包括小林和他的女友。單位內共有三個房間以及一個隔間,房東住在主人房,房客住在另外兩個房間,隔間則用來給房客當儲藏室。
該隔間設在客廳靠近走廊窗口的地方,有個摺疊式的門,窗戶也安裝了窗簾、窗花以及玻璃百葉窗。
起初,一間房的租金是750新元(1 新加坡元 ≈ 5.2138 人民幣),但房東卻在今年2月表示將在4月起租金,每月租金漲至950新元。手頭緊的小林沒能定時繳房租,便決定縱火燒隔間,以期轉移房東的注意力,讓他不再催房租。
(圖:來源自網絡)
今年4月5日早上7時15分,小林出門前帶著打火機,之後在走廊上打開百葉窗,把手伸進隔間內點火燒窗簾,接著就直接上班去。
約1小時後,房東被煙味嗆醒,發現隔間著火,立即滅火,並撥電給民防部隊求助。
民防人員抵達後,將房東送往醫院診治。房東的右手掌和右腳板一級燒傷,拿了13天的病假。
屋裡的風扇、燈、電線、房東的衣物等也在火患中被燒毀,導致房東得花3177新元進行維修和油漆等...
一開始否認縱火的小林,在警方拿出閉路電視畫面,指他出門的時間剛好符合起火的時間時,他才承認一切。
(圖:來源自網絡)
小林當庭向房東道歉,求情指家人都在馬來西亞,原本計劃明年結婚,希望能早點回國團聚。
小林求情時說,這是他36年來首次觸法,如今悔不當初。
他說,家中父母年邁,同住的祖母也已經90多歲,他是唯一經濟支柱,而他原本計劃在明年結婚。
小林懇求法官從輕發落,讓他能早日回到馬來西亞跟家人團聚。他也在求情時向房東致歉。
法官下判時說,惡作劇縱火是嚴重的罪行,最高刑罰可判坐牢長達7年。
他說,小林縱火後離開,沒有考慮仍在屋內的房客以及屋主,可造成房東和其他房客生命危險。
最終,被判坐牢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