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表示,有进口商在进口肉类产品后,没有安排食品局进行检查和认证,还直接售卖有关产品,今天被法庭罚款超过3万元。
新加坡食品局在文告中说,肉类进口商Chee Song Foods Pte Ltd去年7月29日进口了2万7000公斤冷冻鸡肉食品,但却未安排食品局进行检查和认证,并在检查前就私自出售一批冷冻鸡肉产品,今天被法庭判罚款3万5000元。
当局表示,在进口肉类产品到我国时,进口商必须安排这些产品在销售、分销或出口前接受授权检查员进行检查、检验和认证,被发现不适合食用的肉类产品,将被扣押和丢弃。
违法者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元,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至于出售未经检验肉品者,一经定罪,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元,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将被判最高10万元罚款,或监禁最长三年。
无牌冷冻库冷藏海鲜肉品 进口商被罚 另外,有进口商则因无牌经营冷冻库,冷藏超过1500公斤的肉类和海鲜,今天也被法庭罚款3500元。
食品局文告说,去年9月在该公司发现有1585公斤的肉类和海鲜产品冷藏在无牌冷冻库里,这些肉品已被当局扣押。另外,Atlantic Supplies and Trading Pte Ltd的公司董事Ang Yi Cheng也因未能阻止犯罪行为发生,同样被罚款3500元。
食品局表示,在无证设施中非法储存肉类和海产品,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在新加坡,所有储存肉类和海鲜产品的冷冻库必须获得许可,并须符合当局的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这些有执照的场所也由食品局进行例行检查,以确保遵守规定。
非法储存肉类或鱼类产品的违法者,一经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万元罚款,或最长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