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5歲的被告Ng Wen Xun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嚴重受傷的罪狀。另外兩項控狀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這起致命交通事故發生在前年7月23日晚上9點多。被告當時以至少每小時118公里的車速,在朝實里達快速公路方向的中央快速公路超速行駛,結果失控撞上路中央的防護欄。車子接著往左撞向一輛摩托車後,又往右撞上另一輛摩托車、一輛羅厘和一輛車子,最後撞上最左邊的防護欄並起火燃燒。
強大的撞擊力導致兩名摩托車騎士被撞飛落地,也造成羅厘側翻,兩名后座乘客被拋出車外。事故導致七人受傷,其中一名31歲的摩托車騎士送院後,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