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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東海岸路一名腳踏車騎士「人肉擋車」跳上一輛轎車引擎蓋,轎車司機竟直接開車將女騎士「載走」,引起譁然...
騎士和司機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
視頻連結:https://v.qq.com/x/page/z3517fdhg39.html
視頻顯示,事發地點是東海岸路126號的路段。
警方說,沒有人在這起事件中受傷。
兩名分別是31歲和49歲的女子正協助調查一起魯莽行為案件。」
警方調查還在進行當中。
(圖:來源自網絡)
網友對此瘋狂評論——
(圖:來源自網絡)
據悉,騎士和轎車司機的行為可能觸犯了交通法,也可能已構成刑事犯罪。
司機可能面對刑事法典下在公共道路上魯莽駕駛罪行,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長一年,或是罰款最高達5000新元(匯率1新元≈5.2元人民幣),或兩者兼施。
司機也可能已觸犯交通法下的第65條,即魯莽駕駛。如果造成其他人死亡,魯莽駕駛者被定罪後,可被判罰款最高達1萬新元,或是監禁長達3年,或兩者兼施。如果違法者屬於嚴重犯罪或重犯,刑罰就會更重。
司機和騎士也可能面對刑事法典第336條罪行,即因魯莽或疏忽危害他人安危罪名,被定罪可背叛監禁最長6個月,或罰款最多達2500新元,或兩者兼施。
騎士也有擾亂公共秩序的嫌疑,若觸犯相關罪名,可被判監禁最長達五年,也可能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