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方日報》報道,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表示,被充公的財物包括現金、銀行戶頭裡的錢和利息,以及40個不同品牌的名牌包包。
馬國政府是通過總檢察署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56條文,申請沒收這些財物。
阿莎麗娜說,被馬國警方充公的6696萬令吉(約1952萬新元)已被存入財政部的特別信託戶頭,被反貪污委員會充公的1606萬令吉(約468萬新元)則被存入政府收入戶頭。
此外,馬國政府也充公了價值預估超過百萬令吉的40個名牌包包。阿莎麗娜透露,這些名牌包已進入拍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