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憲法法院駁回一起要求改革當地選舉制度的訴訟,裁定維持現有的開放式投票制度。
印尼是在2009年採用開放式投票制度,取代原有「選黨不選人」的封閉式制度,讓選民直接投票支持候選人。
不過,包括執政的民主鬥爭黨一名議員在內的六名起訴人認為,開放式投票制度讓選舉淪為一場人氣競爭,可能會破壞國家團結,也容易出現賄選舞弊情況,以及導致競選費用高漲。他們因此在去年11月入稟憲法法院,要求恢復舊制度。
憲法法院今天(15日)做出裁決時說,無論是採用何種投票制度,起訴人提出的問題都有可能會出現,因此駁回有關訴訟。
印尼憲法法院做出的判決是最終裁決,訴訟人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