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上訴庭批准暫時歸還馬國前首相夫人羅斯瑪的護照,以便她前來新加坡探訪女兒一家。
《馬新社》報道,由於控方沒有提出異議,上訴庭三司因此批准了這項申請,並下令羅斯瑪必須在下個月7日回國後的一個星期內,歸還護照。
這是羅斯瑪第三次獲准暫時取回護照出國。羅斯瑪的女兒諾麗雅娜一家目前在我國定居。羅斯瑪曾在2021年10月和今年3月獲准到我國探訪女兒一家。
羅斯瑪因為涉及砂拉越學校太陽能舞弊案,而在去年9月被馬國高庭裁定三項貪污控狀罪名成立,判處她每項控狀監禁10年、合計30年,以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羅斯瑪對裁決提出上訴,馬國上訴庭定下個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