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9岁男子
盗用他人遗失的信用卡
进行60多次未经授权交易
用来购买食物、支付交通费等
盗刷3000多新币被警方逮捕
欺骗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和罚款;未经授权取得电脑资料,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或罚款5000新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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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8视界新闻网,新明日报,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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