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TODAY報道,35歲的被告Vong Sarain去年7月22日傍晚約6點45分,在一棟公寓的11樓單位完成修復水管的工作後,在等待妻子接他時感到無聊,決定四處走走。
他走上12樓時,聽到一個單位傳出「色情聲」,通過該單位的窗戶偷窺,發現單位內有一名女子,對她是否正在「自慰」感到好奇。
被告按了門鈴後沒人回應,決定從廚房窗戶潛入單位。一名女住戶發現他站在廚房,對他大聲喊叫,被告便從窗戶逃走。
副檢察官稱被告潛入女子單位的意圖是「險惡的」,要求被告被判一到兩周監禁。
破門入室罪名若成立,可面對最長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