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5歲的王賜安今天(17日)對偽造文件和欺騙等多項控狀表示認罪,被判坐牢19年。在此案件中,受害者蒙受約6400萬元損失,王賜安從中獲益約720萬元。
王賜安認罪的指控包括,欺騙和誘使客戶支付600萬元,違背信託義務款項涉及約3300萬元和共謀違背信託義務款項涉及約1400萬元。
據法庭文件顯示,2017年9月,精密工程公司艾來得科技(Allied Technologies)與JLC Advisors律師事務所(簡稱JLC)簽署託管協議。當時,王賜安作為管理合伙人代表事務所簽署協議。
在2019年,王賜安挪用了艾來得科技托給律師事務所保管的3315萬餘元。
據商業事務局(Commercial Affairs Department)的調查顯示,王賜安使用部分挪用的款項來支付個人貸款。
王賜安於2019年5月逃離至馬來西亞,最終於2019年5月29日被馬國警方逮捕並引渡回新加坡面控。當時,他身上持有被報盜竊的馬來西亞護照和總計1萬5000元的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