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沙巴州一所中学的三名学生因为英文老师无故缺课七个月,愤而起诉老师,并获得胜诉,每名学生获赔偿5万令吉,约等于1万4600新元。
这起诉讼案是由沙巴陶古西国民中学的三名女毕业生发起的,她们2020年12月入禀法庭,将英文老师莫哈末再纳詹兰列为第一答辩人。此外,校长、教育部总监、教育部长和马国政府也被列为答辩人。
案件经过两年多的审理,法庭在全面衡量了诉辩双方的陈词后,认为诉方的证词较为可信,因此判定起诉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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