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網報道,這名僱主以匿名方式在「Ricebowl鐵飯網」的Facebook專頁投稿表示,公司一名仍處於試用期的女子請了兩天病假,但他發現交上來的病假單很明顯的被改過,將醫生給的一天假改為兩天假。
僱主隨後發訊息給女子向她了解情況,怎料回復簡訊的竟是女子的母親。女子母親聲稱是醫生在開病假單時搞錯,但由於「沒有時間轉回去叫醫生改,所以自己改」。
僱主告訴女子母親,病假單並不是自己要幾天就寫幾天,只有醫生才能做出決定。母親辯解,想要女兒痊癒才上班,不想要傳給小朋友。
僱主表示理解,但仍不能接受修改過的病假單,豈料女子母親竟反問:「所以你要怎樣?」
僱主沒有多加解釋,只是在女子母親的同意下結束了僱傭關係。他表示,女子如果不舒服但不想要花錢看醫生,可以與他溝通,但篡改病假單已經牴觸法律,事態嚴重,因此不會容忍有關行為。
根據當地《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任何偽造或破壞公文或證件者一旦罪成,將面臨監禁不超過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