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統選舉腳步逼近,選舉局和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提醒,任何人都不能拍攝、放映或分發政黨政治影片;選舉期間也不能進行任何民意調查和出口民調。同時,只有候選人或選舉代理,可在競選期發布付費的網絡競選廣告。
文告指民調是針對選民如何投票,或選民偏好哪位候選人或可識別候選人的調查。當局規定選舉期間,不得公布民調結果,或聲稱是民調結果的內容。(檔案照片)
新加坡選舉局和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8月15日聯合發文告,就與政黨政治影片、網絡競選廣告、民意調查和出口民調有關的條例和禁令做出解釋,提醒公眾勿違法。
首先是任何人不能拍攝、放映或分發政黨政治影片,這包括任何可能影響新加坡選舉投票傾向的影片,如用戲劇或動畫元素,在政治課題上誤導觀眾。違法者可在影片法令下被調查和面控。
法律允許的政治影片類型包括,競選活動直播錄影、據實拍攝的紀錄片或傳記影片、透過影片介紹政綱或候選人理念,以及為新聞報道而進行的拍攝。若對影片內容存疑,可諮詢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
其次是網絡競選廣告,非候選人或未經授權者,只能發布免費的網絡競選廣告。只有候選人或選舉代理,可在競選期間,發布付費的網絡競選廣告。
所有付費競選廣告須向選舉官申報,並遵守現有規定,以確保問責制,並阻止外國勢力通過付費廣告干預選舉,或繞過候選人競選經費限制。
在冷靜日和投票日,則全面禁止付費和免費的競選廣告,包括網絡競選廣告。非新加坡公民,不得在選舉期間參與任何選舉活動,及發布或展示任何競選廣告。
最後是禁止在選舉期間,展開民意調查和出口民調。文告指民調是針對選民如何投票,或選民偏好哪位候選人或可識別候選人的調查。當局規定選舉期間,不得公布民調結果,或聲稱是民調結果的內容。
選舉期間也不允許公布出口民意調查結果。出口民調是指任何闡述選民在選舉中如何投票的聲明,或針對已投票選民提供的訊息,預測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