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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星期四(8月17日)批准大馬前首相納吉夫人羅斯瑪暫時取回護照的申請,以讓她前往新加坡探望即將臨盆的長女諾雅娜。
由法官哈德哈麗雅、阿茲曼和阿茲米所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批准羅斯瑪第4度提出的暫取護照申請。
羅斯瑪的代表律師佳吉星向法庭陳情,羅斯瑪要求暫取護照,以在8月18至23日、8月26日至9月6日和9月9日至10月31日,赴新加坡探望女兒。
控方不反對 而副檢察司傅益廷也表示,控方並不反對羅斯瑪的申請。
羅斯瑪是在8月11日通過阿克伯丁與夥伴律師樓入稟申請通知書,以讓她前往新加坡探望預產期在8月28日的諾雅娜和家人。
羅斯瑪在通知書中說,迄今她不曾在無故或沒有合理理由下,在案件過堂及審訊期間缺庭。
太陽能舞弊案上訴918過堂 她指出,她將依時回到大馬出席太陽能舞弊案上訴。該案已定於9月18日再過堂。
這是羅斯瑪第4度申請暫時取回護照,以前往新加坡。第一次是在2021年10月15日探望生下第二胎的諾雅娜,第二次是今年3月21日探望身體不適的外孫,以及6月15日探望女兒。
諾雅娜與哈薩克籍丈夫達尼亞,婚後在新加坡定居。
去年9月1日,高庭裁決羅斯瑪(71歲)在太陽能舞弊案中的3項貪污控狀罪成,宣判她監禁10年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須以坐牢30年取代。由於羅斯瑪準備針對此裁決上訴,高庭批准暫緩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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