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接到多名受害者報案
一名26歲的汽車銷售員
簽下買車合約後
讓顧客轉入車行的銀行戶頭
實際上是銷售員的個人帳戶
詐騙顧客超過10.8萬新幣
警方接到報案12個小時內
在裕廊西52街逮捕嫌犯
如果欺詐罪名成立
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和罰款
新加坡車行銷售員私吞買車款潛逃,女司機損失超過17萬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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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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