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中國報》報道,受害者是於今年7月在網上結識該男子,並在認識數日後相約見面。
據悉,該網友開車到青年位於隆市武吉加里爾的住家,把他載到某超級市場面試工作後,再將他載往自己位於隆市甘榜班丹的住家過夜。
青年遭受嚴重身心創傷和驚嚇 不料,青年竟被禁錮在網友家長達十天,期間不僅被迫做家務,還被網友多次雞姦。
最後,該網友將青年放了,但警告他不可對外透露兩人之間的事情。
報道說,由於該青年事後遭受嚴重的身心創傷和驚嚇,隨後將自己的遭遇告訴家人。家人便帶青年到警察局報案。
吉隆坡總警長阿拉烏丁證實,警方已接獲相關投報,目前將援引刑事法典377C條文(違反自然性行為)展開調查。
他表示,警方還未展開逮捕行動,目前仍在核實事主的證詞及等待院方的檢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