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增加安全粮食生产,减少进口,通过更多奖掖和引进先进技术的政策来提高国内粮食自供,加速工业化、科学化和绿化农业领域发展,协助稳定物价并增加外汇收入。
17:加强第二家园计划吸引力,以吸引更多外国退休人士来马置业与消费,引进外汇。
18:加强全国613个华人新村发展,包括拨款提升基本实施、发掘旅游潜能与深化新村商企活动等。
19:提供华社领域常年拨款,包括拨款资助华团、华社非营利民间组织、福利、慈善与宗教团体,并为有关团体提供对外筹款豁免所得税的放宽和优惠条件。
20:为包括华小、华中和独中等各源流学校提供制度化发展,包括建校、迁校和发展所需的拨款在内。
21:希望在明年度财案中,制度化拨款给国内3所华社民办大专院校,即南方大学学院、新纪元大学学院以及韩江大学学院。
22:应在财案中清楚列明,并确保华小与华中(国民型中学),继续获得制度化与合理的拨款。
23:根据华裔人口和华社整体需要,持续华小迁校和增建计划,包括准备所需的迁校、建校及师资等软硬件设备和拨款。
24:制度化拨款供包括华社在内的各族民间团体推动文化艺术工作,例如每年由华总主催,各州华堂属会承办的年度全国华人文化节;全国舞蹈节;廿四节令鼓观摩;年度汉字活动;大专青生活营和各类文学创作等,以减轻民间团体协助政府推动国家文化的财务负担。
25:制度化拨款资助各族民间团体设立的文物馆、博物馆和历史景区导览与文史研究活动等,包括由华总设立的“马来西亚华人博物馆”在内,以减轻有关团体负担,并鼓励民间团体协助政府维护和推广全民文史和文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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