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今年1月16日。案情顯示,24歲的被告Meenachisuntharam Pandiselvam乘坐的地鐵在凌晨12點15分左右,抵達榜鵝地鐵站。當時,55歲的地鐵站助理經理進入車廂內檢查,確保列車在駛入地鐵車廠前所有乘客已經下車。
當受害人看到被告時,要求被告下車,但喝醉的被告拒絕這麼做。受害人於是把被告和他的隨身物品拖到月台上,然後扶他起來,並叫他收拾隨身物後離開。不過,被告被激怒,開始亂扔東西,甚至追趕受害人。
兩人進入地鐵車廂後扭打起來。被告將受害人推到地鐵車門上,導致受害人的頭部多次同車門碰撞而出現腦震盪,下顎和手肘也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