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銀行前副總裁凌石綸(Ling Shek Lun)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了高達500萬新元的資金。這些錢都被轉給他的夥伴經營美甲護理生意,並從中分取利潤。
如今66歲的他面臨142項控狀,在1月4日被判入獄9年。
結識受害者夫妻
幫忙管理銀行戶頭
凌石綸在1992年至2015年間在大華銀行工作,擔任副總裁兼客戶服務經理,職務包括管理日常運作和客戶服務,以及擴充銀行業務。
被挪用的資金屬於Kevin William Braddick及他的妻子。他們從1998年開始就是大華銀行的客戶。凌石綸在2000年初與夫妻倆結識,多年來一直是他們的客戶關係經理,替他們管理銀行戶頭。
挪用客戶存款
資助美甲公司從中獲利
凌石綸後來認識了一位叫楊愛金(Yong Ai Khim)的女子。在2002年時,凌石綸出資幫助楊愛金開設美甲公司,他們達成共識,如果生意賺錢就能分享利潤。
到了2004年,凌石綸謊稱銀行可以做戶頭的代理人,但事實上大華銀行根本不提供此類服務。凌石綸收到現金後,就把大部分錢都交給楊愛金做美甲公司的生意。還偽造銀行文件和帳單矇騙夫妻。
(圖源:pixabay/TheDigitalWay)
靠著這個騙術,凌石綸從2004至2014年的10年間,從夫妻手中騙取將近500萬新元。一直到2015年9月,當他們要求將一筆37萬英鎊的資金轉到另外一個銀行戶頭時,凌石綸才坦白自己挪用了他們的錢。
大華銀行在收到了來自受害者的律師信要求取回錢後,展開了內部調查並報警處理。
事情敗露
不僅要還錢也要坐牢
夫妻二人在2018年將凌石綸告上法庭索賠,辯護律師求情稱凌石綸沒有從挪用的錢財中獲利,錢都交給了楊愛金,而且美甲生意也沒有賺錢。
但控方表示凌石綸不僅辜負了客戶的信任,還濫用職權偽造文件,加上他犯罪時間非常長,涉及金額也非常大,不應從輕判決。
目前凌石綸已經與夫妻達成協議,要分20年的時間償還320萬新元給對方,至今已經還了31萬餘元。
編輯:XHZ、S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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