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金钱快递员携带300万元入境我国却没有申报,被罚款3万元。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26岁的被告Bryan Woo Kah Hou共面对3项违反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控方针对其中两项控状提控他,余项在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我国法律,身上携带超过2万新元款项出境或入境我国的人士都必须做出申报。但被告在今年6月,分两次将总值300万新元的货币带进我国,却没有申报。
庭上揭露,被告来自马来西亚,他在一家名为Million Serenity的货币兑换公司担任金钱快递员。
这家公司位于马国砂拉越,老板是被告妻子的叔叔。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通过快递服务将货币送入我国。
被告所负责的一项服务就是从文莱向顾客取钱后,快递到我国,转换成令吉,然后将这些钱带回文莱,让顾客从文莱汇款。
担心申报巨款 会被当局调查 控方指出,被告的岳父因担心申报真实款项,会导致他们被调查,因此嘱咐女儿只申报42万8000文莱元及3万新元。
入境我国时,移民与关卡局官员发现被告神色紧张,因此问他携带多少钱入境,但他坚持自己携带的是申报表上的数额。
官员让他再度填写申报表时,数额也有落差,因此将案件交由上级处理。后者随后报警,揭发这起事件。
被告认罪后,昨天被判罚款3万元,他也已经缴付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