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妻強姦俱樂部」唯一不認罪的共犯稱主謀不滿他與妻子有染,事發當晚上門是要和主謀對峙,法官不買帳,11月20日早上裁定他罪名成立。
轟動一時的換妻案發生於2010年至2018年間。七名被告是年齡介於37歲至53歲的新加坡華族男子,四名受害人的年齡介於41歲至49歲。(檔案照片)
轟動一時的換妻案發生於2010年至2018年間。七名被告是年齡介於37歲至53歲的新加坡華族男子,四名受害人的年齡介於41歲至49歲。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公開所有被告的身份,並以英文字母J至P作為7人的代號。
主謀J男(42歲)涉嫌迷暈妻子,再將她交給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強姦。此案唯一不承認與主謀串謀強姦妻子的是O男(44歲,金融業),案件今年8月15日在高庭開審。
早前庭上披露,J男稱是希望通過O男來證明妻子對他是否忠貞,看她是否有外遇。在他的安排下,妻子和O男先在網上聊天,大約一個月後相約吃晚餐,最後甚至發生關係。
J男稱在2011年3月14日,和妻子的結婚紀念日當天迷暈妻子,邀請O男上門強姦了妻子。不過O男否認這個說法,稱是因為J男發現自己與他妻子有染,自己那天上門是準備與J男對峙。
法官11月20日早上下達裁決時指出,案發時只有O男、主謀與妻子在場,妻子昏迷,O男不認罪,主謀就成為案件唯一的目擊者。
法官說,O男稱自己做好了被主謀興師問罪的準備,上門時卻沒為自己的安危做任何準備,反觀主謀的證詞前後一致,再加上其他證據都指向O男與主謀串謀強姦了他的妻子,法官不傾向他的說法,裁定O男罪成。案展明年1月下判。
O男稱主謀嫉妒妻子和他的關係,想報復才指證強姦,但庭上披露,兩人多年後依然友好往來,O男甚至與主謀討論性幻想。
法官也指出,主謀在發給O男的信息里指,曾叫O男過來與妻子發生性關係。
主謀今年5月已被判監29年和24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