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男子在大庭广众下当街脱裤挠私处,被判坐牢11个星期。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42岁的被告Ng Beng Heng对一项在公共场合裸体和一项恶作剧控状认罪,另有两项控状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法官于昨天(22日)判处被告坐牢11个星期。
根据案情,事发今年7月5日,当晚被告在菜市路第11座一家没在营业的按摩店外,突然感觉私处痒,于是就脱裤挠痒,过程中才意识到自己在公共场合“露宝”。
此举被一名路过的公众看见后报警。被告当天被警方逮捕,隔天被保释。
不到两个月后,被告又在勿洛心动大厦(Heartbeat@Bedok)的厕所内情绪失控。
当保安进厕所一探究竟时,看见被告正大喊大叫,他尝试劝阻被告并请他走出厕所,但被告不肯,保安于是通知上司前来支援。
过程中,被告用手猛击马桶隔板四次,导致隔板移位。被告后来在调查过程中承认,这么做的目的是想造成破坏。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表示,希望自己能尽早获释,好让他跟家里没人喂的鱼“团聚”。
在公共场合裸体一旦罪成,可面对长达三个月监禁,或罚款2000元,或两者兼施。恶作剧若罪成,则可被判处长达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