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新加坡學前中心女職員
涉嫌對一名1歲女童動粗
打了女童臉頰數次
導致後者右臉頰淤青
女職員今早被控上法庭
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15日
於東部一家學前中心內
虐待一名1歲女童
被告表示會認罪
不會聘請律師
一旦罪成可被判長達八年監禁
罰款8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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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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