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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長者護理中心的看護和司機在使用自動輪椅升降機時,沒有將輪椅固定好,也沒有檢查並抓穩輪椅扶手,導致輪椅在升降台上向後滑行,坐在輪椅上的76歲男子不幸跌死。兩名職員分別被判罰款1萬元。
緬甸籍看護莫妲德(49歲)和新加坡籍司機柯金盛(67歲)12月7日各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
這起事故發生於2021年2月3日下午約4時40分,地點在錦茂連路(Ghim Moh Link)第31A座組屋樓下。死者是76歲的哈桑。
緬甸籍看護莫妲德因沒有把輪椅固定好,導致76歲的哈桑不幸跌死,被判罰款1萬元。(海峽時報)
司機柯金盛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同樣被判罰款1萬元。(海峽時報)
莫妲德和柯金盛在事發時分別為年長者看護中心活力國際居家和社區護理(Active Global Home & Community Care)的看護和司機。
案情顯示,看護中心提供護理服務,會安排專車接送年長者,每天供應餐食,也為他們安排社交活動,並在傍晚載送他們回家。
莫妲德和柯金盛負責載送年長者往返看護中心,他們使用的是一輛特別配備了自動輪椅升降機的貨車。
根據看護中心的標準作業程序(SOP),看護必須固定好輪椅後才能啟動升降機,司機則要再次檢查輪椅已固定,並緊握輪椅扶手,以確保輪椅在升降台上升時不會往後滑行。
事發當天,莫妲德和柯金盛正準備載送死者回家。莫妲德把坐在輪椅上的死者推到升降台上,但沒有把輪椅固定好,便去服務另一名年長者。
莫妲德此時向柯金盛示意可以升起,柯金盛沒有檢查輪椅是否已固定,便啟動升降機。柯金盛一隻手操作按鈕,另一隻手只是輕握輪椅扶手,期間還與一名職員聊天,並背對著死者。
庭上透露,升降台上升後,還沒等到貨車內的看護接應,柯金盛就鬆開輪椅扶手。輪椅開始向後滑行,跌落升降台,導致死者頭部撞地出血。
莫妲德和柯金盛事發時正使用配備自動輪椅升降機的貨車載送死者回家。升降機在使用時,升降台會略微向後傾斜。(取自法庭文件)
死者在昏迷狀態下送入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但因傷勢過重於當晚9時35分死亡,死因是頭部受傷。
控方:被告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致死者喪命
控方指出,升降機在使用時,升降台會略微向後傾斜,固定輪椅和握緊扶手是確保死者安全的保護措施。儘管如此,兩名被告卻沒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最終導致死者喪命,因此促請法官判兩人各罰款1萬元。
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在求情時說,兩人熱愛工作,並承認過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