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合伙人買店屋經營醫美診所,因無法償還債務,與兩名合伙人共謀,找來另八人向銀行謊報收入,騙取170餘萬元貸款,12月11日被判坐牢46個月。
被告吳偉宏(45歲,譯音)面對45項欺騙以及牴觸宣誓與聲明法令(Oaths and Declarations Act)等控狀。
被告吳偉宏(45歲,譯音)面對45項欺騙以及牴觸宣誓與聲明法令等控狀.(檔案照片)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3年間,與11名合伙人向銀行貸款購入價值1300萬元的店屋,成立了三間公司,在店屋經營醫美診所。每名合伙人貸款數額介於80萬至160萬元。
2017年底,合伙人開始覺得吃不消,無法償還債務。為避免合伙人被判入窮籍,店屋被銀行收回,被告與其中兩名合伙人共謀「籌集」資金。
設立空殼公司 由合伙人操控
他們先設立一間新的空殼公司,由合伙人操控,然後將店屋賣給新公司來融資。被告與同謀為了幫新公司籌集資金,找來八人向銀行申請無抵押貸款(Unsecured Loan)或當擔保人。被告與同謀向八人表示,如果他們願意幫忙,日後可以成為新公司的經理或老闆之一。
這八人前後向五間銀行申請了17個共價值170萬2821元的無抵押貸款或信貸。由於八人收入都不高,為成功申請貸款,被告與同謀讓八人成為新公司的董事,謊報收入,說八人的年營收(trade income)共有510萬元。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在2018年6月發現事有蹊蹺,調查後揭發這起事件。
被告與同謀原本想撐到醫美診所生意上了軌道,有足夠資金償還貸款,但診所收入無法償還債務,責任最後落在借貸的八人身上。其中六人無法償還債務,被判入窮籍。被告也在2018年10月4日被判破產。
銀行蒙受167萬9987元損失。被告在認罪後,11日早上被判坐牢4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