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皇家海關總署(RMCD)星期六(12月16日)宣布,將從2024年1月1日起,對網上銷售的海外低價值商品(LVG,low value goods)徵收10%的銷售稅。
馬新社報導,作為2022年財政預算案的一部分,大馬原本計劃從今年4月1日起,對價格低於馬幣500令吉的海外網售商品徵稅,但海關總署在今年3月無限期推遲這個政策。
可徵稅商品完整定義 RMCD將LVG定義為所有商品(不包括香菸、菸草製品、酒精飲料、電子菸和用於吸菸的製劑),其售價不超過500令吉,並通過陸路、海路或空運進入馬來西亞。
在線平台上銷售LVG或經營LVG的在線市場者,如果在12個月內進口到馬來西亞的LVG的總銷售額超過50萬令吉,就必須向RMCD註冊。
RMCD還於11月3日在官網上發布了有關LVG銷售稅實施的一套指南。欲了解更多信息,公眾可訪問海關總署網站:http://www.customs.gov.my/en/pages/main.aspx。
與此同時,根據2023年12月8日由總檢察署發布的聯邦政府公報,首相兼財長安華(Datuk Seri Anwar Ibrahim)於2023年12月4日簽署了《2022年銷售稅(修正)法案》:關於低價值商品(LVG)徵收銷售稅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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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2年銷售稅(修正)法案(A1671號法案)第1(3)款授予的權力,部長決定2024年1月1日為低價值商品徵收銷售稅的有效日期,」文件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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