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5歲的被告Firhan Aqil Mohamad Amran今日(18日)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指控。
案件發生於2022年10月10日,在榜鵝蘇芒徑朝蘇芒連路的路段。被告在該路段闖紅燈,撞倒當時已看到綠燈亮起而過馬路的14歲受害者,少年被撞飛並跌落在另一邊。
受害者被撞後耳朵流血失去知覺 被告察覺到撞擊後把車停下;現場一名目擊者趕緊檢查受害者,發現他耳朵流血,並失去了知覺。
受害者被送到盛港綜合醫院後救治,在11月2日不治身亡。
被告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指出,被告在整個調查過程中很合作,而且也認罪,顯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律師指被告的危險駕駛是「判斷錯誤」,而非刻意冒險闖紅燈。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罰可被判坐牢八年。
相關報道
寶馬被指闖紅燈 14歲少年慘遭撞飛昏迷送院
13/10/2022 15:44
寶馬被指闖紅燈 14歲少年慘遭撞飛昏迷送院
榜鵝過馬路時遭撞飛 14歲少年留院逾三周後過世
02/11/2022 21:38
榜鵝過馬路時遭撞飛 14歲少年留院逾三周後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