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士垃圾焚化廠。(圖:iStock)
國家環境局、環境局部門主管和大士垃圾焚化廠總經理,因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今天被控上法庭。
位於大士20道的大士垃圾焚化廠是在2021年9月23日約下午3點發生起火爆炸事故,造成兩死一傷。
根據總檢察署和人力部的聯合文告,國家環境局作為焚化廠僱主因沒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職員的安全而被控;大士垃圾焚化廠總經理Ng Wah Yong和環境局部門主管Lee Yew Binn則因玩忽職守危及他人安全而被提控。
根據法令,未能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員工安全的僱主,將會被罰款高達50萬元。至於被判危害他人安全罪行的人士,罰款最高為三萬元或監禁最多兩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