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法院判處前國務資政翁山淑枝三項刑事控狀的罪名成立,監禁刑期為四年。
《法新社》引述知情消息人士的話說,76歲的翁山被控兩項非法進口和擁有對講機,以及一項違反冠病防疫條例的控狀。當地法院裁定:三項控狀罪名成立。
緬甸軍方發言人向《法新社》證實了有關判刑和裁決。他透露,由於翁山涉及的其他案件裁決還未出爐,她將繼續被軟禁在家。
翁山在上個月因為教唆和違反冠病防疫條例的罪名成立,被判處四年監禁。軍政府後來將翁山的刑期減半到兩年,並允許她在家裡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