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方日報》報道,辯方原訂要在今日(10日)傳召納吉作為辯方第3名證人出庭供證,惟辯方臨時決定放棄傳召納吉。
羅斯瑪代表律師佳吉星今日在法庭上稱,基於納吉的供證只是具有佐證性(corroborative),內容與之前其他證人的供證相同,因此決定不傳召納吉。
「從上周六至昨晚深夜,經過討論後,辯方選擇不傳召納吉作為辯方第三證人,因為我們認為他的供證本質上只是佐證。」
他補充,羅斯瑪辯護團隊一開始採取謹慎態度,選擇根據證人在法庭上的陳述為主導,但昨晚會議中,其團隊改變了策略。
另外,佳吉星還向法庭申請展延聆訊一周,因為辯方證人,即納吉的前特別官員西蒂阿茲查,目前正在沙烏地阿拉伯進行朝聖,需在2月4日才能出庭。
對此,法官同意展延審訊日期,並將在2月4日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