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狮城!新加坡三男子涉黑洗钱超83万新元,多项罪名加身!

5小时前     静姝     3655

13 日,三名男子被指控为当地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涉嫌参与洗钱活动。

1. 三人被指控涉嫌洗钱等有组织犯罪活动

Low Zhi Wei、Jang Wei Hong Dillon 和 Shuek Jin Hui 被指控属于该团伙的成员,据称该团伙在 2024 年 7 月至 8 月期间通过帮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来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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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家法院一景。来源:CNA/Jeremy Long

这三名新加坡人还面临指控,指控他们在同一时期合谋从 28 个银行账户中接收、转移或转换为加密货币约 839,440 新元。

据称,他们这样做的同时,有合理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会帮助身份不明的人控制犯罪利益。

此外,三人涉嫌合谋窃取 GXS 银行、信托银行和大华银行的账户并保留访问代码以进行犯罪活动,这违反了《计算机滥用法》。

2. 三名嫌犯指控书细节

35岁的Low因这些指控共面临五项指控。36岁的Shuek和27岁的Jang则共同面临另外四项指控。

据称,两人在2023年9月15日至19日期间合谋从两个银行账户接收、转移或转换284,400新元为加密货币,并保留了GXS银行、MariBank和渣打银行的账户,计划用于犯罪。

Jang因这些指控总共面临 9 项指控,而 Shuek 则面临另外两项指控,因此总共面临 11 项指控。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接受调查期间,Shuek涉嫌使用这些 iPhone 实施涉嫌犯罪行为,他拒绝提供他的两部iPhone 的访问权限。因此,据称他两次未能遵守助理警司的协助命令。

Low和Jang的保释金为 15,000 新元,而 Shuek 的保释金为 30,000 新元。

Low 和 Shuek两人尚未表示是否会认罪。他们的案件将于5月19日返回法庭进行预审会议。

加入本地有联系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最高 10 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协助保留犯罪利益将被处以最高 10 年监禁、最高 50 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如果被判定为为了犯罪而保留银行账户,每名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最高三年监禁、最高 10,000 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如果 Shuek 涉嫌妨碍警察合法行使权力,他可能被判入狱最多六个月,或被处以最高 5,000 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参考资料:

1.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singapore/trio-charged-organised-crime-activities-allegedly-involving-money-laundering-5125876,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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