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威捷性侵未成年少女监40个月 网民:他的永久居留权会被褫夺吗?

7小时前     清禹     1362

方威捷性侵未成年少女监40个月 网民:他的永久居留权会被褫夺吗? 昨天(5月19日)狮城最热议的新闻,莫过于35岁的新传媒前艺人方威捷(原名方伟杰)去年与一名15岁少女发生性行为,性侵罪名成立。他认罪后被判监禁40个月,于6月16日开始服刑。

虽然少女是自愿与方威捷发生性关系,但在新加坡的法律下,与14岁以下的少女发生性行为即属于强奸,与大于14岁未满16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对方自愿与否,也属于性侵,罪成可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不属于强奸性质,法定刑罚将不包含鞭刑。

不怎么看本地电视剧的红蚂蚁,是因为这起性侵案才认识了这名渣男。

引起网民公愤的原因如下:

第一、方威捷明知少女仅有15岁,竟趁著少女感染冠病被母亲送往一家酒店隔离时,前往酒店夺走少女的初夜,还要求少女不要揭露两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次,少女因感冒入院时,他打着探病的旗帜去病房与她发生性关系,完全不顾及她的健康。

第二、方威捷在不到两个月内(2024年6月6日至7月28日)与少女发生9次性行为,并多次未戴安全套,不但令她可能受孕的风险增加,还导致她事后感染人类乳头瘤病毒(HPV)。

第三、两人的不当关系后来因少女下体疼痛求医而被揭发,方威捷却指示少女哭求让她母亲不要提控他,甚至以死相逼。在与方威捷联系后,少女开始产生自杀念头,入住心理卫生学院后被诊断出有适应障碍症并发忧郁情绪。

方威捷的永久居民权会被褫夺吗?方威捷性侵未成年少女监40个月 网民:他的永久居留权会被褫夺吗?方威捷闻判后表示因身份被公开,向法官请求延期4周服刑以处理个人和工作事务。法官批准他的请求。他目前以3万新元被保释在外,将于下个月16日开始服刑。(联合早报)出生于中国上海的方威捷,在新加坡接受教育,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他罪成被判入狱的消息传出后,网民纷纷关注:他的永久居留权会不会被褫夺?毕竟,此前已有多个新加坡永久居民在触犯法律后丧失了PR的先例。

例如:

2020年4月,马来西亚男子张达卓(Chong Tet Choe,译音)因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被强制病假五天,却在期间四次外出买食物、充值电话卡,并试图向卫生部隐瞒行踪。最终他在同年8月被判监禁两周,2021年2月被褫夺永久居留权。

2020年2月,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曾在脸书发文说,有一名男子因违反14天居家通知、失联且不在申报住址,完成隔离后还坚持离境,永久居民身份被撤销。

尚穆根强调:

“有人可能认为褫夺PR身份太严苛,但这名男子的行为需要迅速果断的回应。”

 

2017年8月,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黄靖被指为“外国代理人”,与境外情报组织勾结,试图影响我国舆论与外交政策,连同其妻子一同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终身禁止入境新加坡。

2016年11月,前导游杨寅因在两年间失信90岁富婆锺庆春达110万新元,被判监禁11年零2个月,其永久居留权亦被撤销。

上述个案无一例外都触犯了新加坡高度重视的“核心社会价值”或“集体安全底线”,即使个别刑期不长,当局也果断采取褫夺他们永久居留权的手段,体现零容忍立场。

根据移民与关卡局(ICA)官网说明,一旦新加坡永久居民因犯法被判入狱,当局将启动对其PR资格的审查。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下判即褫夺PR”的硬性规定,当局也未公开说明具体评估标准。

方威捷性侵未成年少女监40个月 网民:他的永久居留权会被褫夺吗?(移民与关卡局网站)2012年,时任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内政部长的张志贤曾说过:

“褫夺永久居留权是一项严肃的决定。移民与关卡局会在评估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特定背景后,才做出判断。考虑的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与严重性、法庭判决、行为是否危害公共秩序,以及该人士在新加坡的家庭联系。”

换句话说,方威捷的PR资格极有可能正处于重新审查中,最终是否撤销,应会在不久后见分晓。

除了触犯法律,以下这些原因也会导致新加坡永久居留权(PR)被撤销:

  • 通过欺诈手段取得PR身份,如在申请时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学历、假结婚等;
  • 不履行PR义务,例如男性PR未登记或拒服国民服役(NS)、长时间在国外居住、未对新加坡有实质贡献,不断逾期不更新再入境许可证(REP);
  • 如果旅行证件无效或已过期,且在不持有效证件的情况下试图进出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可能会面临被撤销风险;
  • 如果最初是因在新加坡工作而获得PR,一旦长期处于失业状态,且在合理时间内无法找到新工作,PR身份有可能会被撤销;
  • 如果主要的PR持有者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作为其附属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也可能面临失去PR身份的风险。
为何突然解除被告身份报道禁令?方威捷性侵未成年少女监40个月 网民:他的永久居留权会被褫夺吗?方威捷5月19日出庭时明显憔悴不少,发际线也明显后移,与他早前公开场合的照片相比,判若两人。(新明日报)方威捷今年1月被控,法庭为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按惯例颁布“禁止披露令”(gag order),媒体因此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媒体报道只以“前电视艺人”称之。

不过,自案情曝光以来,网络上各方议论和猜测浮出几个名字,“方威捷”就一直在列。

案件5月19日审理时,控方请求法官解除被告身份报道禁令,批准媒体公开方威捷的身份,理由是受害少女表示自己如今“在心理上更坚强”,哪怕得面对自己身份暴露的风险,她也愿意承担,并在受害人陈述书中表示同意这么做。

负责审理这起案件的谭东光法官尊重受害人和家属的意愿,最后批准解除被告身份披露禁令,其他方面的“禁止披露令”仍保留,不可泄露受害人相关的其他身份资料。

针对有公众质疑“禁止披露令”是为保护某些有特权被告,总检察署副检察司周士俊早前曾解释过,法庭颁布“禁止披露令”,是为了保护法庭案件中的未成年者,或是性罪案中的受害人,而非保护被告。

他解释,禁止媒体披露受害人身份,是为了避免受害人遭受公众批判的眼光,让他们二度受创伤。禁令也鼓励受害人和证人在不暴露身份的前提下坦诚供证,让罪犯受到应有惩处,进而维护司法公正。

红蚂蚁在心疼少女遭遇的同时,也感谢她鼓起勇气让加害者绳之以法,并将其身份公诸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