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让路把妇女撞至重伤 狮城女教师被控

21小时前     静姝     2873

没让路把妇女撞至重伤  狮城女教师被控

被告黄敏霞在6月11日被控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一名女教师涉嫌开车时没让路,把一名使用行动辅助工具的七旬妇女撞至重伤,前日被控上当地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黄敏霞(57岁)前日被控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3年11月17日早上7时26分,地点是朝往新加坡樟宜北路上段方向的新樟宜路上段,通往勿洛北1道的支路上。

伤者是72岁的助行车使用者郑爱玲。

控状显示,被告被指在事发当天开车进入支路时未注意路况,没有让路给正在越过斑马线的受害人,结果撞伤受害人。

文件并未透露受害人的具体伤势。

被告前日面控后没有表明是否有意认罪,案件展期至7月9日过堂。

教育部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该部严正看待失职行为,职员若不遵从该部制定的行为和纪律标准,当局将采取纪律行动。

发言人指出,该部已知悉这起案件,并会在案件审结后按程序展开纪律处分。

根据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未谨慎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若罪成,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以及被吊销各级驾照5年。(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