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陪游小姐”生意 女老板判监一年3个月

11小时前     静姝     1169

经营“陪游小姐”生意 女老板判监一年3个月

被告陈雯红(译音)。 (海峡时报)

(新加坡讯) 从“陪游小姐”到自立门户,“陪游”生意女老板两年内赚超过2万新元,被判坐牢一年3个月以及罚款2万3000元。

43岁被告陈雯红面对13项抵触妇女宪章的罪状,周一(6月30日)承认其中5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告曾协助一家陪游仲介公司经营“陪游小姐”的生意,被捕后获准保释。

2022年年中,被告自立门户,经营自己的陪游仲介公司“Eden”。

2022年中到2024年4月17日,被告透过Telegram和论坛网站招募“陪游小姐”。每当有人回应,她就会向对方要照片、个人资料、经验以及开价细节等,最后再为对方定价。

被告会在Telegram开设频道,为旗下的陪游小姐宣传,附上照片、三围、年龄、简介、价格以及服务项目等。

每次“交易”,被告都能赚取300新元到700新元不等,有陪游小姐会把钱转进被告的银行户头,被告偶尔也会与陪游小姐见面拿钱。

被告自立门户后,两年内共赚2万3300新元。

法官周一早上判被告坐牢一年3个月以及罚款2万3000新元,被告称母亲最近刚结束癌症治疗,且半年前跌倒膝盖骨折,申请延期服刑。法官批准申请,让她于8月4日开始服刑。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