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房地产公司任职的女子,近十年来骗走老板370万元和积蓄,最终被判坐牢12年。
47岁的被告Lynne Charlotte James共面对五项欺骗,另外七项类似罪名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
她在2006年开始在房地产公司工作,并在2008年陷入财务困境,面临破产。于是她设局,欺骗老板自己已经破产,谎称产业处理及信托局(IPTO)扣押了自己的资产,需要缴付费用才能把资产归还她。
她多次要求老板帮她支付产业处理及信托局所需的费用,甚至还冒充各政府机构发出伪造电邮,内容都是让她给产业处理及信托局付费。
老板在2008年5月到2017年10月期间,一共向被告转账2200多次,总数达到367万7000多元。老板为了帮她筹钱,还卖掉了两间房产,最终得租房。
法官表示,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受害者因案件压力而中风,还几乎与妻子离婚,目前罹患癌症。
主控官说,被告毁了老板一家,却只展现出非常少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