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柬埔寨籍被告蘇文強今天通過視訊方式出庭聆訊,他自從去年8月15日被捕後,就一直被還押,前後共被控八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一項持有偽造文件或電子記錄的控狀以及兩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控方以其中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加以提控,剩下的九項控狀交由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蘇文強當庭表示認罪。
蘇文強認罪的兩項控狀分別為私藏60萬1706元的現金,這筆款項直接或間接來自他從事非法網絡賭博所得的不義之財,和非法在菲律賓為中國人提供網絡賭博服務,並用非法所得的50萬元購買了一輛馬賽地轎車。
法官在蘇文強認罪後,兩項罪狀分別判他坐牢13個月和12個月,但兩項刑罰可同時執行,蘇文強因此只需坐牢13個月,刑期從他被還押日期開始算起,意味著他或許不久後就可刑滿出獄。
幫台灣「老大」經營賭博網站從中分紅 將近600萬元資產被充公 庭上揭露,隨著他的認罪,蘇文強也同意讓政府將他名下所有被扣押的資產充公。根據案情,蘇文強被扣押的資產總值將近600萬新元,當中包現金、車輛、奢侈品和酒精飲料等。
案情也顯示,蘇文強的龐大資產來源主要是經營非法遠程賭博的收益。他在2019年到菲律賓馬尼拉參與線上賭博活動,認識了一個不明人士「A」後和他一起以菲律賓為基地,協助「A」經營線上賭博網站,職責是幫忙管理員工和線上賭博網站,參與促進中國賭客通過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下注,遠程為中國賭客提供非法遠程賭博服務,並從中分紅。
後來,他得知這些網絡賭博的幕後首腦其實是個台灣人。
2021年,妻子想讓孩子在本地受教育,蘇文強於是帶著妻兒移居本地,但他住本地期間,仍經常飛往菲律賓繼續參非法遠程賭博服務的工作。
警方在去年8月15日逮捕十個涉及這起本地最大洗錢案的嫌犯,目前涉及洗錢案的總款項已突破30億元。蘇文強第一個認罪後,另外兩個涉案被告蘇海金和王寶森也有意認罪,他們將分別在本月4日和16日認罪。
其他涉案被告林寶英、張瑞金、王德海、王水明、蘇劍鋒、陳清遠和蘇寶林的案件目前仍處於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