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新元洗錢案10人團伙中首位認罪的蘇文強,今天被法院判處13個月的監禁。
蘇文強面對11項控罪,包括八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一項持有偽造文件或電子記錄的控狀,以及兩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控方指他在2022年2月28日申請就業准證時,虛報自己將受聘擔任一家公司的銷售董事。指示他人為自己的「妻子」蘇燕萍申請就業准證時,虛報她將受聘於家庭辦公室擔任董事長,並將賭博網站收益中的50萬元用於購買一輛奔馳轎車。
此外,他還被指控在本地遠程操控設在菲律賓專為中國人服務的非法遠程賭博服務,利用賺取的收益支付本地豪華公寓的租金、購買名牌包包和名酒。
圖源:新加坡法院
柬埔寨籍的蘇文強,是在3月7日的審前會議上,表示有意認罪。
控方以其中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提控蘇文強,剩下的九項控狀交由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蘇文強今天當庭表示認罪。
法官在蘇文強認罪後,兩項罪狀分別判他坐牢13個月和12個月,刑罰同時執行,因此蘇文強只需坐牢13個月,刑期從他被還押的那一天開始算起。
蘇文強去年8月15日被捕後就一直被還押,這也意味著他已服了過半的刑期,再過不到半年就可以出獄。
洗錢案另外一名嫌犯蘇海金也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將在本周四(4月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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