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在2023年代表我國出戰柬埔寨東運會參加籃球項目,他在去年觸犯醉駕法令。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涉嫌在去年11月30日清晨,在巴德申路往史各士路上開車並接酒測時,酒精含量超過規定;控狀指他當時每100毫升呼吸中,含有不少過69毫克的酒精,超過35毫克的規定。
與此同時,他也被指因為受酒精影響而無法控制車輛,將車子開上路中央的分界堤,並撞上指示牌。
料於5月30日認罪 被告表示有意認罪,目前保釋在外。案展5月30日過堂,以便讓他認罪。
新加坡體育理事會網站顯示,被告曾在2015年和2019年參加東運會。新加坡籃球總會總裁Leon Neo透露,被告曾是五人制的國家隊球員,但目前與該會沒有任何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