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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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大的洗錢案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了,一共有10人被控。
繼嫌犯蘇某強(化名)、蘇某金(化名)和王某森(化名)相繼認罪後,又有人要認罪了……
洗錢案又一人願意認罪
曾申請保釋被拒絕
30億新元洗錢案的被告之一 張某金 (化名)現也 有意認罪 , 將會是本案第四名認罪的。
昨日(4月19日)張某金(化名)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後,案件資料顯示, 張某金將在4月30日認罪。
張某金面對三項偽造文件用作欺騙用途的控狀,控狀指出他曾在 2020年7月21日和10月12日偽造一份關於澳門房地產買賣的文件,2020年8月4日偽造一份向香港公司貸款的協議文件,意圖欺騙國際銀行。
張某金早前曾申請保釋在外,但是被法官拒絕了。 法官表示,這是一起涉及多人的複雜案件,張某金面對的罪行嚴重,保釋在外有潛逃和串供的風險存在,因此駁回了張某金的保釋申請。【詳情點擊:】
洗錢案一對情侶被告
資產是10人中最多的。
據了解,張某金和另一名被告林某英(化名)是同居情侶。
兩人總資產超過3億7000新元,除了被凍結的超3億新元資產外,兩人在海外還擁有超過7174萬新元的資產。
林某英在個人或名下公司 有約2億1555萬新元資產被扣押。包括約962萬8000新元現金、14個銀行戶頭內約1億3017萬2000新元、價值約189萬3000新元的加密貨幣、約值7224萬3000新元的五處房產,以及兩輛合計約162萬新元的汽車。
張某金個人和名下公司則至少有1億零981萬3000新元被扣押,包括四個總值2708萬新元的房產、四輛約為542萬新元的汽車、逾1461萬6000新元的現金、13個銀行戶頭內逾6048萬新元和價值逾221萬7000新元的加密貨幣。
海外,兩人也分別擁有數千萬新元資產;林某英在海外擁有價值3070萬新元的資產,當中包括遍布英國、菲律賓和杜拜的房產,以及分別在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英國開設的銀行存款。
張某金在海外則擁有約4104萬5000新元的資產,當中包括在中國大陸的銀行存款、存在香港銀行戶頭的股票,以及在菲律賓的房地產公司股權。
張某金還曾經以「投資官」的名義開了一家「空殼公司」用來打理自己的資產。
調查了解發現,兩人除了是涉案被告中資產最多的兩人,他們還共同擁有9本護照。
其中,林某英持有土耳其、柬埔寨、多米尼克護照以及兩本中國護照;林某英從未去過多米尼克,但卻找人花了17萬8145新元買了本護照;她的柬埔寨護照也是花費21萬9256新元買的。而張某金則持有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護照,以及兩本中國護照。
新加坡30億新元洗錢案
已有四人認罪
洗錢案第一名認罪的蘇某強(化名)總共被控11罪名,被判坐牢13個月。【詳情點擊:】
第二名認罪的蘇某金(化名)面對14項控狀,被判坐牢14個月。
這兩位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或可獲得減刑,預計5月份就可出獄了。
第三名認罪的被告王某森(化名)共面對8項控狀,被判坐牢13個月,他的刑期從去年8月15日他被捕之日算起,加上他如果在獄中行為良好可獲得減刑,意味著他或許在這個月底就可以出獄了。【詳情點擊:】
總結
這場浩浩蕩蕩的洗錢案已有4人認罪了,剩下的六個人估計也很快就會認罪了。
針對此事,通心粉們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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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