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受人指使去毆打一名68歲的阿叔,卻沒有親自動手,而是找來兩名青年代為行兇。這兩名青年隨後用麵包刀砍傷了阿叔,導致阿叔傷重住院48天,三年後仍未完全康復,手仍然無力。
被告穆罕默德·馬赫弗德(43歲)面臨包括教唆他人嚴重蓄意傷人、無照駕駛以及與毒品相關的八項控狀。他承認其中四項,並於星期五(6月28日)被判處八年八個月五周的監禁和鞭打九下。受害者是一名68歲的華族阿叔,事發前因錢財糾紛與人結怨。
庭審中透露,阿叔的仇家在2022年1月找到被告,開價約4000元要被告砍阿叔。被告不想親自動手,於是找來朋友努爾(30歲)和努爾的朋友沙菲克(27歲)。被告以約3000元的價格讓沙菲克出手,沙菲克答應了。
在這起案件中,負責行兇的一人和負責拍攝視頻的一人分工明確。被告穆罕默德·馬赫弗德從阿叔的仇家那裡獲得了阿叔的照片、住址等信息,並將這些資料傳給沙菲克。沙菲克隨後帶著努爾到阿叔經常出沒的地方,準備行事。被告還要求沙菲克在行兇時拍攝視頻。
2022年1月14日早上,沙菲克帶著一把長約15公分的麵包刀與努爾會面,並在聯邦西道第413座組屋多層停車場附近找到阿叔。沙菲克用刀向阿叔的左手臂和背部砍了三刀,而努爾用手機拍攝了一段五至八秒的視頻。一名公眾目擊後立即報警。行兇後,沙菲克與被告分別逃離現場,努爾將視頻發給沙菲克和被告,被告再將視頻發給阿叔的仇家。被告從阿叔的仇家處收取了4000多元,並將其中約3000元分給沙菲克,自己保留了1650元。警方通過監控錄像破案,逮捕了被告和其同夥。
根據2023年12月6日的醫藥報告,阿叔手臂上的傷口已經完全癒合,但阿叔的拇指和手指伸展仍有問題。儘管接受了超過10次物理治療,阿叔稱其左臂功能受損,無法用左臂舉起超過五公斤的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