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被告的女兒在案發時只有17歲,在青少年法令下,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法庭我呢見,現年49歲的被告面對一項欺騙和一項擅闖的罪狀,控方已欺騙罪加以提控,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不想女兒排隊 被告冒充保鏢提前帶她入場案情顯示,韓國流行樂團Enhyphen今年1月20日和21日在本地舉行世界巡迴演唱會,票價介於148元到348元。被告的17歲女兒想連續兩天都買票進場支持,但因不夠錢,被告掏錢填補了差額滿足了她。
和她女兒一起買票的還有一個她的同齡的朋友。
到了1月20日演唱會開始那天,被告突發奇想,致電主辦方,稱馬來西亞雪蘭莪州的皇家公主將出席看演唱會,也已買了兩天的入門票。他還謊稱自己就是那公主的保鏢,不過沒有買票,但為了保護「公主」的安全,希望主辦方能通融讓他進場履行保鏢職務。
主辦方一開始相信了他的謊言,讓他提早到場方便入場。 「談妥」後,被告還和女兒說了他的詭計。
事實上,他只是希望女兒可以不必排隊就率先入場,而他則可以藉機混入陪伴和保護女兒。
身穿保鏢服矇混過關1月20日當天下午,被告、被告的女兒和女兒的友人一起提早出現在室內體育場,準備入場觀看演唱會。
為了讓自己的謊言更加真實,被告還特地穿成保鏢的樣子。
在他的安排下,主辦方派了工作人員「接待」他,還給了他兩天的特別通行手腕帶,允許他兩天都可提前入場。
被告之後大搖大擺帶著女兒和她的朋友沒排隊就先入場。演唱會期間,他全程站在入口處,遠遠看著他的女兒,演唱會後,他們也若無其事回家。
主辦方起疑 被告再入場時被捕演唱會後,體育城的一個項目經理對被告的身份起疑,及時通知了保安和室內體育館的管理層,他們隨後確認被告的女兒並不是什麼公主。 主辦方跟著報警。
1月21日,被告再度和女兒出現在演唱會現場,但這次他們被直接帶去辦公室交給警方。
被告認罪後求情說他看過一些有關演唱會現場發生「死亡」事故的報道,因此擔心女兒的安危,所以想到現場去保護她。被告表示,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也對自己愚蠢的行為深感懊悔。他還說,女兒剛上大學,他作為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需要承擔她龐大的學費,希望法官可以輕判。
法官說,被告僥倖了一次還想再騙一次,結果被抓,而且只在被抓了後才說抱歉,顯示他並非真的知錯。如果他真的擔心女兒的安危,大可另外購買門票陪她入場,而不是如此欺騙還破壞雪蘭莪州皇家的聲譽,最後判他罰款5000元,允許他分期付款償還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