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幼儿园踢伤四岁女童的小腿,56岁前女教师今早(31日)被控虐童。
被告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在相关法令下,为保护女童,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其身份的资料,包括事发地点和被告的姓名。
控状显示,被告在今年4月2日早上11点55分左右,踢了一名四岁女童的小腿,对她造成伤害。
被告面控后,控方表示已准备好让她认罪,但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需要更多时间向被告了解案情,同时将申请查看案发时的电眼画面。
被告获准保外法官于是将案件展期到9月10日再度过堂,被告目前获准以1万5000元保释外出。
根据《8视界新闻网》早前的报道,被告被指在幼儿园内把女童踢到小腿淤青。
幼儿培育署发言人回复《8视界新闻网》询问时透露,在接获通知后展开调查,学前教育中心也立即让涉事教师停职。这名教师随后辞职,目前没有继续在学前教育领域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