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洗钱案又有新进展!继10名被告服刑完毕被遣送后,有三名涉案人员被控上法庭。
三名被告分别是26岁的中国籍王某、35岁的中国籍刘某和41岁的新加坡籍刘某某。他们于昨天(8月15日)在国家法院面控。
涉嫌协助洗钱案被告伪造文件
两名银行前客户经理被控
两名中国籍被告王某和刘某,分别是不同银行的客户经理。
刘某的客户是洗钱案唯一女被告林宝英。他面对一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控状,指他在2020年11月24日协助林宝英,将伪造的中国税务文件提交给瑞士宝盛银行,申请在瑞士开设银行户头。
王某案发时是花旗银行的客户经理,当时的客户包括洗钱案的两名罪犯苏宝林和王水明。他面对五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两项伪造文件、一项妨碍司法公正、一项提供假口供,以及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根据控状,王某涉嫌在2020年12月与苏宝林串谋伪造一份借贷协议,意图欺骗渣打银行;同年12月15日,他涉嫌持有疑似来自苏宝林犯罪所得的48万1678新币,无法合理说明款项来源。
2021年4月19日至25日期间,王某被指伪造王水明与一人的借款文件,意图欺骗花旗银行,证明存入王水明户头的99万9980新币的款项来源。
王某也在2021年2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涉嫌提交或伪造贷款协议和多份汇款单据给花旗银行,协助名为谢玉燕和许永坤等人士隐瞒共约439万5225新币的款项来源。
另外,王某还被指在2021年10月12日删除WhatsApp的对话记录,妨碍司法公正;2021年11月15日,他涉嫌在樟宜机场向移民与关卡局人员谎称遗失护照以免被扣押,实则护照当时已上交给警方。
因涉案被控的首位新加坡人
刘某某是第一名因涉案被控的新加坡人。他是苏炳海的前私人司机,苏炳海目前正被警方通缉。
他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和一项提供假情报给公务员的罪名。控状指他涉嫌在2023年9月11日至10月5日期间,把苏炳海名下的两辆劳斯莱斯和两辆法拉利,弃置在文庆路上段第20座组屋附近的多层停车场,并向警方谎称苏炳海并未托他保管任何贵重物品。
新加坡洗钱案涉款达30亿元,有九男一女被控上法庭,定罪刑满后已全数驱逐出境,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新加坡法院共充公约9亿4400万新币非法资产。
警方还对另两名涉案者苏永灿和王火强发出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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